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公司简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 现任院长是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吴健教授,现任党委书记是浙江大学党委委员胡礼祥教授.

    学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40万余平方米. 校园环境优雅,基本设施先进,办学条件齐备.

    学院依托浙江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 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法学院和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等9个学院,35个本科专业,70余个专业方向.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2000余名. 2003年起,学院依托浙江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

    经过九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建成了一支德才兼备、生师比匹配、专兼比合理、学缘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队伍中46%的教师具有高级技术职务, 73%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学院重视学科建设、科研开发与产学研合作. 目前有计算机应用技术、药理学、国际贸易学、企业管理4个市级重点学科和新闻学、通讯与信息系统、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个学院扶持学科;有药物信息与新药研究、集成化信息处理与控制、网络与计算开放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商务信息分析、数字化设计与制造2个学院重点实验室. 设立了工业中心、会展研究与服务中心、城市研究中心等26个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 在杭州市和浙江省各地建立了160余个产学研合作基地. 学院中长期建设与发展总体目标提出,在今后的15年内,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办学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独立学院运行机制优势充分发挥,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特色鲜明,培养质量稳定优秀,科研开发与技术服务成效卓著,中外合作办学优势突出,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方面国内领先的新型大学.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引进人才政策

    根据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及进院后承担的工作,将引进人才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学科带头人;

    第二层次:高水平教授;

    第三层次:优秀副教授

    第四层次:紧缺专业优秀博士.

    各层次引进人才享受以下政策:

    1、科研启动费及购房借款

    科研启动费 购房借款

    工科 文、理 首期 年付

    第一层次 最高20万 最高10万 最高20万 3万/年×10年

    第二层次 最高7万 最高5万 最高10万 2万/年×10年

    第三层次 最高4万 最高3万 最高5万 1.5万/年×10年

    第四层次 最高3万 最高2万 最高5万 1万/年×10年

    购房借款免息,购房时凭购房合同及发票兑现,此借款在引进人才为学院服务的年限超过10年后,转为对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

    2、校内过渡性住房

    学院给引进人才提供院内过渡住房租住,第一、第二层次为套间;第三、第四层次为单人间. 如不能提供过渡住房的,学院另给引进人才提供过渡性租房补贴,为期2年,标准分别为:第一层次2000元/月,第二层次1200元/月,第三层次、第四层次800元/月.

    3、住勤补贴

    引进人才还享受学院住勤补贴,购房时可提前支取住勤补贴,学院贴息补助.

    4、配偶的工作

    第一、二层次人才的配偶,由学院解决其配偶工作,如接近退休年龄的,可根据个人情况双方进行协商;第三层次人才的配偶,由学院协助解决其配偶工作,如暂时无法安排院内就业,则先提供为期2年的每月800元的生活补助(不包括离退休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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