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公司简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 现任院长是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吴健教授,现任党委书记是浙江大学党委委员胡礼祥教授.

    学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40万余平方米. 校园环境优雅,基本设施先进,办学条件齐备.

    学院依托浙江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 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法学院和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等9个学院,35个本科专业,70余个专业方向.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2000余名. 2003年起,学院依托浙江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

    经过九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建成了一支德才兼备、生师比匹配、专兼比合理、学缘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队伍中46%的教师具有高级技术职务, 73%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学院重视学科建设、科研开发与产学研合作. 目前有计算机应用技术、药理学、国际贸易学、企业管理4个市级重点学科和新闻学、通讯与信息系统、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个学院扶持学科;有药物信息与新药研究、集成化信息处理与控制、网络与计算开放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商务信息分析、数字化设计与制造2个学院重点实验室. 设立了工业中心、会展研究与服务中心、城市研究中心等26个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 在杭州市和浙江省各地建立了160余个产学研合作基地. 学院中长期建设与发展总体目标提出,在今后的15年内,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办学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独立学院运行机制优势充分发挥,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特色鲜明,培养质量稳定优秀,科研开发与技术服务成效卓著,中外合作办学优势突出,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方面国内领先的新型大学.

    人才引进政策

    (一)科研启动费及购房借款

    (单位:万元)

    层次 科研启动费 购房借款

    学科Ⅰ 学科Ⅱ

    一、教授层次 20-50 10-25 30-120

    二、副教授层次 10-30 5-15 20-40

    三、博士层次 3-7 2-4 8-15

    注:1.学科Ⅰ指工学和医学;学科Ⅱ指文、理、经济、管理、法学和艺术.

    2.博士后在上述基础上另可申请省市配套安家费12万元.

    3.购房借款在入校后一次性借支. 引进人才在学院工作满10年后,购房借款转为对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工作未满10年离校的,按每年10%比例返还相应余额.

    4.从浙江大学引进的引进人才,引进时即将其人事关系转入城市学院者,享受与其他引进人才一致的引进政策;若引进时未将人事关系转入城市学院的,给予科研启动费,但不给予购房借款,该教师其后将编制转入城市学院也不再溯及引进人才政策所规定的其他待遇.

    (二)过渡性住房

    学院为在杭无房的引进人才提供院内过渡住房租住,教授为套间,副教授及以下为单人间. 如不能提供过渡住房,学院将提供过渡性租房补贴,为期2年,标准分别为:教授层次2500元/月,副教授层次2000元/月,博士层次1500元/月.

    (三)住勤补贴

    引进人才仍可享受学院住勤补贴,购房后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提前支取.

    (四)配偶的工作

    学院一般不负责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工作. 特别优秀的引进人才,经学院院务会讨论后可由学院协助解决,如暂时无法解决的,则先按800元/月提供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2年,配偶就业后不再补助(不包括离退休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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